在线: 
投稿: 57028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案例评析 > 详细内容
砖头砸偏打伤旁人也承担故意伤害责任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朱养龙 发表时间:〖 2017/7/14 浏览人数:〖 49911

    基本案情:

莫某与欧某、林某同村,素来无怨。2016422日晚,莫某看见酒后的欧某与林某正在争执,即上前劝阻,与林某发生口角,被林某打了一巴掌。莫某恼怒之下,捡起路边的一块砖头砸向林某,但砖头砸中了站在林某旁边的欧某的头部,欧某被砸中后站立不稳,抱住身边的林某,二人一起跌落下路边二米多高的路基底下,欧某摔成颈髓重伤,经鉴定为四级残疾。

案件裁判:

2017612日,秦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莫某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四级伤残,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法理评析:

本案中,莫某要砸的人是林某,而不是砸欧某,为什么要对欧某的受伤承担故意伤害的责任呢?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主观的心理状态必须是故意,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情形。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本案中,倘若莫某砸伤林某即属这种情形;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的心理状态。在司法实践中,间接故意的情形有:(1)为了追求某一危害结果,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2)为了追求某一合法利益,而放任了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3)突发事件中实施危害行为,不计后果地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本案中被告人莫某用砖头砸林某,但其并不希望砸中欧某,即对欧某的伤害被告人并不存在直接故意。但莫某对砸出去的砖头是否会砸到林某旁边的欧某是置之不理的,即持一种放任的心理状态,放任了危害后果的发生,莫某的心理状态为第一种情形的间接故意,被告人莫某应对其间接故意的心理支配下的实行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承担责任,由于欧某被砖头砸后跌地致伤与莫某的行为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法院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莫某进行判处。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可在网站上免费推广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秦都法院少年审判庭与咸阳高新一中举行...
建立长效机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如何认定“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约定及...
租住房屋内漏水 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如何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调研报告
砖头砸偏打伤旁人也承担故意伤害责任
如果被告不明确应该如何判定及处理
上一条信息:关于余xx交通肇事一案的评析 下一条信息:违规收养子女,法律不予保护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