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听说过电子烟 但你知道到底什么是“上头电子烟”吗?
随着电子烟逐渐流行,一些类似电子烟的“上头电子烟”已成为重要的涉毒工具,上头电子烟其实就是一种新型的毒品,犯罪分子们在电子烟油中添加了合成大麻素、依托咪酯等成分,让年轻人上瘾。 依托咪酯是一种麻醉药,滥用之后会对身心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可能致死。至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列管,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一律都要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近日,一起“依托咪酯”毒品犯罪案件宣判,被告人郭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3年10月12日20时许,蒋某联系被告人李某让其帮忙购买2个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并承诺送到后多给李某100元路费。李某随即联系一名叫“阿龙”的男子以每个500元的价格购买了3个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后,用黑色塑料袋包裹好和烟、槟榔一起给了蒋某,李某通过微信收款码1350元,从中获利300元。 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2023年10月15日,临武县公安局扣押电子烟烟弹3个(特征:透明的电子烟烟弹,内装有透明色烟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电子烟烟弹中含依托咪酯是毒品而贩卖给他人,并从中获利,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综上,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临武县人民法院:曾恋乔 审核: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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