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的重大战略和主要任务。乡村振兴,关键是人才,只有激发人才活力,才能更好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识”上宽视野,挖掘乡土人才。尊重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拓宽人才意识。当前,在乡村人才识别上,相关部门依然习惯于看学历、看职称、看资历,对大量在乡村建设练兵场上成长起来的实用型人才、技能型人才重视不够。要建立乡村人才挖掘、培训、使用的常态化工作制度,加强对乡村人才的全面摸底,将种养殖能手、返乡创业者、致富带头人、能工巧匠等登记在册,将“土专家”“田秀才”纳入整体人才库。
“引”上破障碍,引导外出能人返乡入乡。乡村要振兴,就要改变人才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局面,让曾经“走出去”的成功人士带着在城市里积累的经验、技术以及资金“走回来”,参与乡村全面振兴。要破除一切人才流动体制机制和制度障碍,消除一切让人才产生“不敢来”或“来了想走却走不了”忧虑的各种不确定因素。
“育”上下功夫,提升乡土人才资源。针对农村缺少适用人才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将农村打造成为“孵化”人才的基地,结合乡村特色产业和市场需求,因材施教“育才”,促进乡土人才“提档升级”,实现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成为懂经营、懂网络、能创新的精勤高素质农民,全面激发农民追求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乡土人才打造成为现代化农业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增强乡村本地内生发展动力。
“用”上给机会,搭建乡土人才干事大舞台。治理人才缺乏是乡村振兴面临的突出问题,搭建乡土人才知情平台,拓宽乡贤建言渠道,是缓解乡村治理人才匮乏的有效途径。为此,要优化乡贤资政、参事、参与调解等机制,鼓励乡贤、能人参与乡村治理。要搭建交流合作、展示平台,设立专门面向乡土人才的技术技能大赛、创新创业项目路演等。支持职业农民跨省、出境、出国交流与学习。
“励”上强创新,建立健全乡土人才激励机制。把激励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人才激励措施,要落实落细乡村人才关爱激励政策。加强对乡土人才的人文关怀,完善住房、就医、社保、子女入学等政策,切实解决人才后顾之忧,激励乡土人才安心、用心干事创业。对乡村振兴中表现突出的创新创业就业乡土人才给予表彰奖励并重点宣传,形成社会示范效应,带动和激励更多人才服务乡村振兴。
作者:赵建超 单位:石家庄市新乐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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