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回访帮教制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福泉法院刑事审判庭吴法官一行前往贵州省未成年人管教所对福泉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犯小李(化名)开展回访帮教系列活动。
回访帮教座谈会上,小李向法官汇报了自己近期的改造情况,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悔恨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同时感谢法官的关心,表示一定会认真反省、积极改造,学好“理发”手艺,回归社会后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公民。吴法官表示,对小李当前的改变表示欣慰,希望小李要真心反思、服从管理、认真改造、学一技之长,将来做一个对国家、社会、家庭有用的人。并且告诉他,家庭、学校、社会并没有放弃他,一定要好好表现,立志新生,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座谈会后,法官参观小李生活和学习的场所,向其赠送励志书籍和生活用品等物品。同时福泉法院联合贵州省未成年人管教所制定回访帮教协议,进一步完善帮教活动。
近年来,福泉法院始终坚持将“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司法理念贯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加大涉未成年审判延伸服务工作力度,落实庭前调查、庭审教育、庭后回访的制度,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教育指导体系。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把审判延伸工作重心放在对未成年犯的帮教上,强化对未成年犯的心灵矫治工作,预防重新犯罪,从而实现新时代少年审判、帮教工作的新发展,切实提升福泉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司法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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