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洛南县实行多项举措,全面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各级党组织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利用“三会一课”、党务知识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及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把党费收缴工作与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了解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收缴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一报两审四公开制度”要求,准确核定每名党员应交纳党费金额。同时,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到党员交纳有记录、支部收缴有台账、党务公开有资料,确保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各党支部实行按月收取、季度上解的原则,在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党费缴至上级党组织,各党(工)委在每季度末月30日前将党费及时足额上缴至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 三是创新收缴模式,加大收缴力度。各基层党组织在每月主题党日统一收取党员党费,对身体不好无法参会的党员及对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时到会交纳党费的流动党员,采取上门收取、家属代交或网上交纳等方式,及时督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关心照顾,确保党费收缴不留问题、不出纰漏。 四是推进党务公开,定期公示党费。各基层党组织将党费收缴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按时将党费收缴清单和台账张贴在党务公开栏上,逐月公布党员每月应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和金额,党员交纳党费时间等。让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党费收缴的信息,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现党费收缴工作的公开透明。(中共洛南县委组织部 卢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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