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龙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当天收案,当天了结,且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当事人竖起了大拇指,为和龙法院审判效率“点赞”。
2017年8月,李某经本村村民介绍认识王某,王某将某村的红松林转包给李某,随后李某将33000的承包款交给王某,王某将原始承包合同两份交给了李某, 2020年9月,某村以该红松林已被村委会收回,不让李某采摘红松林的松塔,李某找到王某,要求退还剩余的承包费,但是王某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还,无奈李某将其诉讼至和龙法院。
承办法官在收到该案件后,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本着“和事佬” 的原则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做了大量前期疏导工作。庭审当天被告王某有很大的抵触情绪,认为是村里不让摘松塔与自己无关,自己也支付给了后手承包款,若再把钱退给原告,自己岂不是吃了大亏。但根据法律中的合同相对性,原告跟被告口头约定了转包事宜,原告支付了承包款,现在村里不让采摘红松林松塔,被告应当退还原告剩余承包款,法官对被告王某提出的质疑与疑惑逐一进行了解答,最终被告承认起诉事实并最终同意退还原告剩余的承包款。被告王某当庭将剩余承包款27000元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付了原告。
拿到了承包款的李某激动地说道,“我要了两年多要不回来的钱,来法院半小时就解决了,真是没想到法院办案如此高效”。
下一步,和龙法院将继续提升民商事审判质效,不断跑出案件审理加速度,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以看得见的审判速度和正义,不断赢得群众认可,获得群众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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