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官了,本以为要两到三年时间,才能拿到工伤赔偿款,没想到仅仅两个月的时间就拿到了第一笔赔偿款62.5万元。”受伤工人周某激动地握着承办法官吴刚的手,并连声表示感谢。
近日,婺源法院江湾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工伤事故引起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极大地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情况
2021年1月,被告婺源某机械公司承包了江湾镇某工程建设项目后,将该工程项目中的“机械拆装工作”转包给汪某个人负责施工。考虑到人手不足,汪某雇请了原告周某以及村民吴某、江某等人共同施工。2021年2月25日上午9时,周某在“拆装机械”过程中不慎滑倒,后被送往婺源某医院紧急治疗,被诊断为:颈椎髓损失伴瘫痪、颈椎脱位等症状。2021年3月6日,周某转院到浙江省杭州市某医院继续康复治疗,前后共花去医疗费26万余元。周某认为,婺源某机械公司在承包工程项目之后,将其中的“机械拆装工作”转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汪某个人施工,婺源某机械公司和汪某应该对周某的受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于是一纸诉状,将婺源某机械公司和汪某一同告上法庭。
调解之因
据悉,本案是否属于工伤事故的行政诉讼正在审理过程中。婺源县法院江湾法庭受理了该起纠纷之后,庭长吴刚经过分析研判,认为起诉的案件系因工伤赔偿引起的纠纷,按照法律程序,本案须以行政诉讼裁判结果为依据,待行政诉讼结束后再继续审理本案,周某需要经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拿到工伤赔偿款,既耗时又耗力。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吴刚并没有机械地适用法律规定去“就案办案”,而是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召集各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
在调解现场,吴刚通过当面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到双方的诉求主张,并对双方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通过调解,双方最大的争议焦点:赔偿费用是否合理以及被告婺源某机械公司和被告汪某之间的责任承担问题。围绕该焦点问题,吴刚依据法律规定,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说明了工伤赔偿项目的法律标准和赔偿依据,并结合案情就有可能遇到的一些法律风险进行释明。最终,经过3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两被告都意识到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认识到自己的赔偿费用有一定的不合理之处,双方都主动退让一步,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且两被告按照调解协议支付了第一笔赔偿款,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婺源法院江湾法庭秉持“人民法庭为人民”的司法情怀,变“就案办案”为“主动办案、能动办案”,站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制高点,聚焦人民群众面临的“急难愁盼”事宜,切实履行“公正司法”的职责使命,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维护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婺源县人民法院 江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