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起诉被告万某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原告创作完成美术作品《熊電》,并于2017年12月16日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登记,作品登记号为国作登字-2017-F-00404502,原告通过固定证据,证明被告在手机端应用“拼多多”上开设的店铺,未经原告授权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涉案作品并销售载有涉案作品的侵权商品,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合法权益,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在电商平台上传播涉案作品,停止销售含有美术作品《熊電》的商品,并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合理维权费用。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的幼女患病,花费了家中全部积蓄,目前仍在治疗中,还需要大量的医疗费。经朋友介绍,被告一边在北京工作,一边在“拼多多”上注册了网店销售服装,试图增加一条赚钱的途径,因网店占用时间太多,且销售情况不好,经营一段时间后主动关闭了网店。因家庭和幼女需要照顾,被告辞去北京的工作,回到老家打工,休息时间加开滴滴赚钱。承办法官在了解上述情况后,告知被告其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服装上印有美术作品《熊電》,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原告代理人,告知了被告目前的状况,希望原告在赔偿金额上能做出点让步。经过多轮联系,原告代理人被被告的父爱所感动,结合被告家庭实际困难,和已经关闭网店,侵权行为已主动停止的实际情况,主动向法院表示,放弃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被告只需承担部分诉讼成本即可,案件顺利调解成功。
虽然这是一件很小的案件,但是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却现了社会的大爱。在当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大背景下,原告并没有着眼于经济利益,而是从社会和谐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高度,主动放弃经济损失的赔偿,自行承担了部分诉讼成本,这种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担当和企业品质在当前商业维权盛行的当下,显得尤为可贵。芜湖经开区法院虽然人少案多的矛盾十分突出,但依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主动加压,着力于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利用线上及线下进行沟通和调解。据了解,芜湖经开区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解撤诉并当场履行完毕的占80%以上,基本做到了案结事了,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为群众办实事、为党分忧、为社会尽责的担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芜湖经开区法院 陈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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