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9日,繁昌区法院荻港法庭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立案阶段审查案件繁简情况,短短两个小时完成一起买卖合同案件“立案、调解、结案”工作,快速化解一起因拖欠货款而产生的纠纷。
原告胡某某携带诉讼材料来到荻港法庭,要求被告李某某支付拖欠款项。经审查,此案为被告李某某购买柴油,但无力支付,拖欠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
因该案涉案标的仅为19000余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故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负责立案工作的法官助理随即电话联系被告,经询问,被告对诉请金额、事实均无异议,但因经济困难,暂无力给付。
立案后,法官助理向承办法官汇报该案案情,及时邀请被告李某某前来法庭,一方面进行应诉材料送达;一方面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想法,立案送达与案件调解同步进行。经法庭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给予宽限期限,一次性付清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向原、被告送达民事调解书。
荻港法庭立足案件本身,立案时筛选案件繁简程度,选择不同审理程序,精准定位,实现案件速裁审理,大大缩减案件审理时间,定分止争,切实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繁昌区法院 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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