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计晓柳)无线电通讯发展,极大便利了人民的生产生活。但与此同时,干扰无线电通讯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日益增多,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等非法无线电设备,传播非法广告、诈骗信息。日前,安次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件,现已审理终结。 2017年4月,被告人孙禄、陈坤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在安次区某小区出租房屋内安装无线电发射设备,违法调试并占用广播频率播放非法药品广告进行电话销售,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经检测,孙禄、陈坤使用的无线电设备发射功率为912.0W。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禄、陈坤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无线电台干扰无线电通讯,其行为已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根据被告人张某、许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二被告人孙禄、陈坤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没收作案工具手机一部、无线电发射设备一台、U盘一个、电缆线一根、天线一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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