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防城区人民法院防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家庭教育。 2021年1月,周文与张宇(均为化名)登记结婚,双方育有一个孩子,因生活习惯、育儿理念不合时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日渐淡薄。某次争吵后,周文提出离婚,但未能协商一致,便带着孩子回娘家居住。期间张宇微信、电话均被周文拉黑,导致未能联系和孩子见面。近日,周文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提出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要求张宇每月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 念及孩子还未满两周岁,父亲张宇也长时间没有见到孩子,主办法官黄淑玲通过庭前沟通交流,邀请他们带着孩子先到法庭的“亲子空间”见一面。“亲子空间”墙上贴着卡通画,地上铺着五彩软垫,有布满玩偶的小帐篷,一旁还有绘本、积木等读物和玩具。在这温馨、舒适的环境下,周文与张宇陪伴着孩子玩耍,彼此僵硬的关系也得到缓解。 趁着气氛缓和,黄淑玲邀请双方到家事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引导他们表达各自诉求。周文称,二人婚前缺乏沟通交流,感情基础薄弱,张宇还因吵架对其动过手,已对这段婚姻感到失望,没有和好可能。张宇表示不同意离婚,怕离婚后见不到孩子,且周文要求每月支付的费用过高。 黄淑玲细致梳理双方之间的矛盾,认为双方感情不和系因生活琐事存在心结,缺乏有效的沟通,从而导致矛盾升级。黄淑玲一方面告知周文,即使双方离婚,张宇仍然是孩子的父亲,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面,对张宇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同时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切入点,劝解双方“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不能再延续感情,也可以退一步做朋友,并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双方调整每月抚养费等费用。在法官耐心工作下,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二人自愿离婚,孩子由周文抚养,张宇可以定期探望孩子并每月支付抚养费,医药费和教育费以发票为准,双方各承担一半。 最后,黄淑玲结合真实案例,深入分析家庭教育缺失和监护责任缺位对孩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引导周文与张宇认真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加强亲子陪伴。周文与张宇均表示,不会因离婚减少对孩子的关心关爱,今后将多陪伴孩子,认真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作者:谭媛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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