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028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信息 > 详细内容
退款不退货?这个“羊毛”薅不得!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谭媛嵘 发表时间:〖 2023/6/13 浏览人数:〖 43827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
网购已经成为人们最主要的消费方式之一
“七天无理由退货”“极速退款”等机制
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但却有人利用退款规则漏洞
退款不退货
薅商家“羊毛”

近日,防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某网购平台商家起诉消费者恶意退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货款,原告撤回起诉。
2023年1月,家住防城区的被告小宇通过某网购平台,在原告赵某经营的网络店铺下单了一双60元的鞋子,赵某按照订单及时发货。快递签收次日,小宇在未与商家赵某沟通的情况下,就在网购平台上申请了“仅退款,不退货”,平台同意了退款,小宇也没有退还鞋子。鉴于此,赵某多次通过平台、电话联系等方式与小宇沟通,因其已经收下了商品,要求返还货款,但小宇均不予理会。赵某无奈将小宇诉至防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小宇返还货款并赔偿赵某为诉讼支出的各项费用。
主办法官黄淑玲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原告赵某远在外地,不方便到庭参加诉讼,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黄淑玲建议通过“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
调解中,黄淑玲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买方支付货款、卖方提供货物,已经达成网络购物合同合意,并对小宇进行释法明理,明确其退款不退货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也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信原则。同时告知赵某遇到不合理消费行为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以向平台提起申诉。经过法官的耐心工作,小宇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退款不退货行为的错误性,当即退还了货款,并赔偿赵某经济损失,赵某当场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
“七天无理由退货”“极速退款”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但“无理由”并不代表“无限制”“无条件”,消费者们不要为了一时利益触碰法律底线,要秉持诚实守信原则,文明、理性消费,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作者:谭媛嵘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故事性强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这种“情义”不能讲!一男子帮助涉嫌犯...
防城法庭:夫妻闹离婚 法官调解好聚好散
“引火烧身”!一男子因焚烧杂草引发火...
退款不退货?这个“羊毛”薅不得!
让青春不迷茫 “男生课堂”开课了!
“上头”电子烟,“上瘾”也“上刑”
扫黑除恶 | 判了!寻衅滋事、聚众斗...
上一条信息:双河镇双河村:开展“全国爱眼日”系列活动 下一条信息:壮大集体经济,带动农村发展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