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028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信息 > 详细内容
恋爱期间借款“糊涂账” 分手讨要“明算账”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左世友 王利 发表时间:〖 2023/7/7 浏览人数:〖 567852


 
河南省新郑市王某与男朋友冯某谈恋爱期间,刷信用卡6万余元,分手后这笔钱却产生纠纷。7月5日,河南新郑法院调结了一起因恋爱期间金钱往来引起的纠纷案件。
新郑龙湖镇冯某与王某于2020年初相识,相恋。冯某经营防尘布、防尘网生意,经常需要流动资金。冯某利用其男朋友身份向王某借款,王某通过其名下的信用卡为冯某支付各项费用共计68000元,双方并未约定何时还款。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王某要求冯某偿还借款68000元,冯某表示该笔费用有些用于两人生活开支,只答应归还王某40000元。双方各不相让,冯某在归还王某5000元后便不再还钱,王某无奈将冯某诉至法院,要求冯某归还剩余63000元。
新郑法院龙湖人民法庭法官刘燕受理该案后,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刘燕了解到双方分歧矛盾较大,分手后积怨较深,对于借款数额和应返还的数额有较大争议。刘燕耐心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劝说他们放下执念、积极协商解决问题,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经了解,冯某和王某恋爱期间,冯某因经营防尘布、防尘网需要资金,王某就将自己名下的信用卡给冯某使用,双方争议钱款数额不一致的原因是王某认为冯某使用了其信用卡,就应该将信用卡拖欠的费用都还清。冯某认为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使用过信用卡消费,用于生活开支,无法算清具体多少金额,冯某认可当时承诺帮王某还款40000元的事实,并已归还王某5000元,双方之所以产生矛盾,是因为王某拿到5000元后坚持让冯某将信用卡拖欠的63000元一并归还,冯某不愿意,所以才闹到了法院。
刘燕结合冯某向王某的转款事实、信用卡的消费清单、恋爱期间的共同花费等因素,综合认定借款金额。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冯某和王某达成调解,冯某向王某返还35000元。作者 左世友 王利 地址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郑州中院到新郑法院考核司法警务规范化...
与法同行 守护青春
电梯受困惊魂二十分钟 生病住院费用责...
恋爱期间借款“糊涂账” 分手讨要“明...
幼童游乐场玩耍受伤 谁该买单三方都担责
新郑法院相隔千里化解纠纷于无形减诉累
新郑法院送法进校园 “零距离”普法护...
上一条信息:让青年干部不断发力成长 下一条信息: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