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末,针对一起耄耋老人抗拒执行的腾退案件,延吉法院高度重视,集智聚力,从“心”出发,善意文明执行促使双方圆满达成和解,最终老人如约主动腾房,避免了强制腾迁可能引发的不良影响。本案中,延吉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贯穿执行工作始终,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一、 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延吉法院于2021年4月对赵某某名下的一处房屋进行拍卖。经过竞买,买受人周某某竞得拍卖物。 2021年5月,延吉法院作出并周贴房屋腾迁公告,责令赵某某及居住人腾出房屋,但是该房屋实际居住人吴某某(系被执行人赵某某的婆婆,78岁,患有脑梗死、左侧锁骨下动脉盗血综合征、高血压2级等多种病症)及其家属情绪极为激动,如不妥善解决腾迁问题,可能会引发肢体冲突、或是自伤、自残、死亡等恶性后果,存在重大信访隐患。因腾迁工作陷入僵局,房屋买受人周某某也多次到延边州政法委和上级法院上访,要求尽快腾出自己的房屋,并表示若不及时解决,会继续到省里上访。 二、 善意文明执行“三部曲” 解开老人心里千千结 (一)党组挂帅齐上阵 解开案件“法理”结 因为案件情况复杂,执行进展缓慢,延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光锡高度重视,亲自“挂帅包保”,多次与执行局局长接访房屋买受人周某某,认真听取诉求,并保证法院将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好房屋腾退问题。另一面,金光锡院长又耐心听取老人吴某某的诉求和难处,梳理出老人拒绝配合腾房的关键在于与儿媳(被执行人赵某某)的“心结”和没有其他住处的实际困难。 找到症结所在,延吉法院党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兵分两路,一方面,由时任常务副院长卢伟绪带领的专业法官团队重启关联案件评查,并与延边中院相关庭室开会研讨,及时将案件评查结果反馈给吴某某,全力消除其在案件上的疑惑,并引导吴某某用法律程序解开与儿媳的“心结”;另一方面,作好强制腾迁的预案,由副院长郝艳军、执行局局长吴东俊带领执行团队制发《延吉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腾迁房屋案件工作指引》,详细阅览该案卷宗,合理制定腾迁预案,并联系好急救医院和行政执法大队,若吴某某仍不配合腾房,将启动强制腾迁程序,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的合法权益。 (二)干警上门话家常 解开心中“情理”结 党组全体上阵、重启案件评查,解开了埋在吴某某心中的“法理”结,老人的心境也有了些转变,延吉法院“乘势而上”,组织院内有经验的执行老同志和一线女干警成立专项调解团队,购买水果和营养品,多次上门与老人“手拉手”唠家常。调解员们一次又一次耐心倾听老人内心的想法,一遍又一遍细心向她解释政策并予以宽慰,特别是女干警握着老人的手,以别人家的儿媳身份,聊家常中将法、理、情说到老人心坎里,逐渐攻破老人的心理防线,吴某某慢慢放下思想包袱和顾虑,选择相信法治和文明,敞开心扉。 (三)强化府院联动 解开生活“事理”结 延吉法院充分发挥工作联动、问题联解的工作机制,协调延吉市信访局召开信访联席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吴某某生活状况,联席会上确定为吴某某申请廉租房、缓交办理相关联案件的诉讼费、与延吉市住房保障中心商议解决老人安置问题。在延吉法院不断努力和协调下,为吴某某在现居住小区附近找到一处楼层适宜、交通便利的廉租房,并重新对房屋墙壁刮平刷白,老人对安置的新居十分满意。最终,在2022年12月,吴某某签下保证书,并按照约定日期主动腾出房屋。案涉房屋成功腾退,买受人如期拿到房屋钥匙,这场近两年的执行案件打破了僵局,双方都搬进了“心”居。 三、 现实意义 解开耄耋老人“心结”,“强制腾迁”止于至善。延吉法院依法能动履职,统筹运用领导包案、府院联动、上门听证等多元化解方式,集结各方力量解决人民群众诉求,让年近八旬的吴某某感受到法院对人民群众时时放不下心的司法情怀,最终承诺主动腾房,避免了因强制腾迁引发的冲突与对抗,延吉法院将善意执行的理念贯穿始终,让群众路线在新时代法院工作中扎根生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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