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三个年”活动落到实处,进一步积极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和以案释法效应,6月16日下午,富县法院民庭庭长任晓刚带领审判团队一行驱车40多公里来到吉子县某村,以“巡回审判+法治宣讲”形式巡回审理了两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被告吉子现便民服务中心某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位于村上45亩土地分别承包给陕西某发展有限公司和该村雷某财等19户村民,均与承包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上述土地呈现“一地二租”局面,三方主体因土地合同效力及土地经营权问题多次发生矛盾,经政府调解无果,现该示范园已被派出所禁封,原告无法进园实施果园管理。为此,2023年5月31日,陕西某发展有限公司和该村19户村民分别作为原告将吉子现便民服务中心某村村民委员会诉至富县人民法院。
考虑到两案的涉案土地为同一块土地,切被告均为吉子现便民服务中心某村村民委员会,为尽快合理化解矛盾纠纷,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案件承办法官任晓刚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至”涉案地被告村委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对两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开庭前,为全面了解案情,法官带领双方当事人前往涉案土地现场查看了实际情况。庭审中,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诉讼请求进行了充分阐述,结合各自的诉讼意见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多次进行法律释明与细心劝说,为双方解开法律疑团并对调判工作打下思想基础。最终,双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庭审结束后,为进一步为群众释法答疑,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增强村民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干警们就地开展普法宣讲,法官助理赵成燕围绕民间借贷中出借资金前的审查、利息的约定、担保、举证;交通事故的危害、发生时的处理流程、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婚姻家庭中的离婚冷静期、夫妻债务的认定;合同纠纷中合同的签订、履行、违约责任、纠纷处理等法律知识进行详细讲解。同时,向村民发放了《“法官说法”案例选编》、《民法典》等宣传手册,法官对村民们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村民们纷纷表示,法院在乡村进行审判,不仅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还为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巡回审判是富县人民法院落实“三个年”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下一步,富县法院将继续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大力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当事人身边,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将公正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持续服务乡村振兴建设,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通讯员:贺金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