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两级法院共建“汉中三堰”司法保护基地
汉江,发源于汉中,流经汉中境内,在其大大小小支流上,千百年来先后建有多处引水堰坝,其中建设在汉江支流褒河上的山河堰、湑水河上的杨填堰和五门堰,作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至今已有二千多年历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6月5日,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当天,汉中中院、汉台区法院和城固县法院成立汉中三堰司法保护基地并举行揭牌仪式。汉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延文,城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万朋出席活动并共同揭牌。城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家武主持仪式。 城固县副县长孙建参加活动并致辞,他指出,成立汉中三堰司法保护基地,是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的生动诠释。期盼三堰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能实现三堰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助力三堰生态保护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以司法保护推进汉中生态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揭牌仪式上,汉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明才表示,两级法院共建三堰司法保护基地,是汉中法院努力推进文化遗产与生态环境一体保护的新实践。全市法院要以此为契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责任重大的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将生态环境保护与文化遗产保护有机结合,探索“生态+文态”环境资源审判保护方式。要强化府院联动,做好司法保护协同,织密文物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网,努力形成区域文化遗产协同司法保护的新格局。 城固县文化和旅游局等行政部门负责人做了发言。汉台区法院、城固县检察院、城固县水利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揭牌活动。(孙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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