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陕西双翼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清偿大会在富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清偿债权1601余万元,其中陕西富县农村合作银行优先债权8015437.44元,525名职工债权8001200元。60余名债权人(代表)参加会议,合议庭成员任晓刚、薛芬、陈东旭、管理人负责人张学明出席会议,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陕西双翼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曾为富县当地最大的民营企业,带动着富县区域经济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后因受国际油价、能源行业波动以及经营不善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该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向富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经富县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同日,富县法院指定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管理人。
因债务人严重资不抵债,陕西双翼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未能成功。该案依法清算转入破产程序,管理人第一时间对资产进行拆分、变价拍卖处置,将双翼石化茶坊街两栋商住楼与富县信合签订《包销协议》,所得款项用于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会上,本案承办法官任晓刚通报了案件办理情况;管理人负责人张学明汇报了管理人工作情况,通报了茶坊两栋商住楼包销处置情况及本次大会清偿债权比例、清偿金额等情况。最后,管理人向债权人清偿债权,本次清偿大会圆满结束。
闫俊院长指出,富县法院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在政府各职能部门协同推进下,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释放经济资源、妥善清偿职工债权等方面的积极作为,依法高效稳妥推进本案审理,为“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通讯员:富县法院 贺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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