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来安县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申请人王某打来的线索电话,成功将一辆已查封未实控的车辆扣押回院。
案情回顾
王某从事石材销售,2016年7月起,毛某陆续从王某处购买石材,截至2019年4月,毛某累积拖欠货款及利息共19余万元。王某多次讨要欠款,毛某均以没有闲钱、经济困难为由拖延履行。经法院判决,毛某支付原告王某货款及利息共19余万元。但毛某未能履行判决,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来安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到被执行人毛某名下有车辆,虽及时查封,但因找不到车,未能实际扣押,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困境。今日,“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申请人王某打来的线索电话,称已打听到被执行人毛某的车辆在某酒店门口。确认过位置后,执行干警一行迅速驱车赶赴,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毛某并将其车辆依法扣押带回。此外在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下,被执行人毛某当场支付1万元,剩余欠款与申请人制定了还款计划,达成和解协议。若被执行人毛某到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将扣回的车辆予以拍卖,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姓名:邓玉楼 通联:来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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