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不厌其烦地帮忙做工作,我这内心终于踏实了。”付清赔偿款的那一瞬间,被执行人章大爷如释重负,这起交通事故纠纷彻底画上了句号。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章某驾驶两轮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路口时,与黄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侧撞,致黄某受伤,两车受损。章某与黄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双方对赔偿协商无果,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被告章某赔偿原告黄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7万余元。
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章某仍未履行义务。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立案后这起标的额不算大的案件却让执行干警犯了难。原来,这起案件在首次执行时未扣划到被执行人章某银行存款,而现实的情况同样令人唏嘘,一边是期盼赔偿款赶紧到位的申请人,另一边是年过花甲,无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章大爷。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执行干警及时转变执行思路,采取柔性执法的方式,组织双方来法院协商。执行干警因势利导,从法理和情理上做二人思想工作,成功促使他们换位思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章大爷分批履行案款,且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案款。今天章大爷带着最后一笔筹集到的1万元案款到法院把钱交付给申请人黄某。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执行干警以柔性执法的方式圆满化解此案件,用实际行动诠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让法院工作更有温度、为民纾困更有力度、民生答卷更有厚度。姓名:邓玉楼 通联:来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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