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节全年都有,不止双十一 3月38大促 6月618 9月99大促 11月 双11 12月 双12 ...... 面对剁手清单,你的钱包还hold得住吗?各大电商平台纷纷瞄准下沉消费,打着各种诱人的口号吸引消费者;而消费者则是千方百计的想如何薅尽商家羊毛,以最低价格拿到理想的东西。 然而 “羊毛始终是出在羊身上” 这些大幅优惠的背后,也有不少套路 如何拒绝套路,避免入坑? 如何保护自己,理想消费? 这份双十一“法治锦囊”一定要收好 为自己的消费增加一层法治保障! 1. 定金非订金,下单需小心 双十一订单量庞大 预售规则复杂 稍有不慎便可能“晕头转向” 比如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如果你还不知道 就先捂好钱包往下看看吧!
法官小提示 在日常交易中,定金与订金这两个词汇被广泛运用,但性质却完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定金必需是书面形式,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订金不用必须是书面形式;定金交付容易,要回是很难的。交付定金时,需要注意“定金一律不退”的条款。 2.价格假浮动 某些网络平台的商家 在双十一之前偷偷提高价格 在双十一期间将价格降至原价 造成大降价的错觉 进而引诱消费
法官小提示 假降价是在违反商业道德、损害市场经济竞争秩序的层面,进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价格欺诈,其本质是一种类似虚假宣传的不正当行为。保价服务的法律性质是商家与消费者通过合同约定,赋予消费者在价格变化时,可以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的一种选择权。如商家确实存在假价格的行为,你作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买卖合同,要求商家退货。 3.七天无理由≠七天无条件 七天无理由退货 最大程度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也有利于电商的发展 但需要明确的是 “无理由”并不等于“无条件”
法官小提示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仍作了一些退货的条件限制!如定作鲜活易腐、拆封过的数字化商品等等是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以牟取利益为目的,超出日常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网购而主张退货的情形也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4. 快递高峰期,责任需拎清 因网络购物的特殊性 定会涉及到快递公司运输环节 那么,运输途中快递要是毁损 应当由谁承担责任呢?
法官小提示 卖家通过快递公司将商品送至双方约定交付地点,在买家未签收之前,卖家尚未完成交付,此时仍由卖家承担快递毁损的风险。如果在签收时发现了问题,货物要么是在运输途中出现毁损,要么是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总之,你无需承担货物毁损的责任。如果本人签收货物后,在运输回家的途中因车辆颠簸,货物遭遇毁损。那么,在其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责任应当由本人承担。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在此提醒 无论是双十一 还是日常消费购物 大家都需要多加思考、理性消费 同时 也需要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以防产生纠纷时 更好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马文婧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 审核:赵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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