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028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信息 > 详细内容
德安法院当庭宣判一起“隔夜醉驾案”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张娟 发表时间:〖 2018/7/16 浏览人数:〖 77733

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深入人心,醉驾大幅减少。但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对“醉驾”的认识存在误区。2018年7月12日,德安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毛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毛某没想到,因自己头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晚上开车仍被查出醉驾而面临刑事处罚。

2018年4月2日晚上,被告人毛某和同事一起吃饭喝酒,次日晚上20时30分许,被告人毛某驾驶小型普通汽车经过德安县宝塔大道和府前路交叉路口时,被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并被交警带至医院抽取血样检测。经鉴定:在送检被告人毛某的血样中检出酒精成份,其含量为139.1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虽于被查获的头天晚上饮酒,次日晚上才开车上路,但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39.1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结合社区矫正机关认为其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调查评估意见,可依法对被告人毛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德安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德安县人民法院 张娟)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可在网站上免费推广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德安法院:多元化解矛盾 平息遗产继承纷争
德安法院当庭宣判一起“隔夜醉驾案”
房屋易主到期不还 法院判决依法腾退
德安首例骑自行车撞人致死案宣判
上一条信息:印江自治县文联、县关工委联手举办城区留守儿童暑期书 … 下一条信息:关爱未成年人,我们一直在路上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