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叫王某某,我是来交执行费的,我应该找谁,在哪里交?”6月1日下午,一名被执行人来到宜秀区法院执行服务大厅,询问值班法警主动要求缴纳执行款事宜。
经查,被执行人王某某系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该案系三年前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某是六安舒城人。
执行中,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但被执行人态度十分恶劣,不仅拒绝缴纳执行款,而且在电话中辱骂执行法官,扬言“执行法官有什么用,有本事就找到我拿钱!”
法院因被执行人提供的住址不真实,因此,无法寻找到被执行人,且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房产、车辆及银行存款。鉴此,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
从2015年到2018年,时隔三年,由于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故无法乘坐高铁和飞机,也不能在银行进行贷款,终自食恶果。
被执行人王某某摄于法院“执行风暴”威力,终于忍耐不住,从外地赶到安庆,主动到法院要求缴纳执行案款,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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