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4日,和龙市法院向邱某某等十五名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2万余元。由于本案受害人人数较多,涉及钱款金额较大,为保障本次司法救助金发放的安全以及秩序,和龙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提前部署,提前做好本次救助基金发放的安保预案。法警大队安排五名司法警察维持现场秩序,并保障现场资金的安全性。 当被害人按照通知到达法院后,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协助相关部门将被害人有秩序的引导至指定等待地点,17余名被害人及其家属陆续进入现场,登记、核实身份、领取救助金,在司法警察的耐心讲解和引导下,本次救助金发放井然有序,未出现任何意外,较好的完成了本次救助金发放的安全保卫工作。 在执行警务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和龙市法院法警大队以辅助、配合执行工作为己任,冲锋在前,展现了高效的工作能力和过硬的业务素质,为和龙市法院的执行警务化工作做出了表率。(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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