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听证是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根据当事人、案外人对具体执行行为合法性提出的异议,以及在作出重大执行措施决定之前,组织有关当事人进行的公开举证、质证和辩论的程序。
近期,和龙市法院公开听证了一起当事人对评估报告存有异议的案件。2017年4月,该院对被执行人金某名下的四处房屋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作出评估报告后,被执行人金某认为评估报告中未将房间内的沼气池进行评估,影响了其实体权益,故而要求重新评估。执行法官为消除被执行人金某对评估报告的质疑,同时为深入了解案情进而有效推进今后财产处置等执行措施的实施,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评估机构的专业人员进行了听证。听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评估报告各抒己见,评估机构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对被执行人金某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之后执行法官将根据公开听证的情况,结合办案的证据材料,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方当事人,完成各项后续工作。
执行听证整个过程阳光、透明,不仅有助于解决矛盾纠纷,而且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法院执行工作公开程度,提高社会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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