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4日下午,买受人张先生来到攸县法院,在办理了一系列手续之后成功拿到该车车钥匙,张先生激动地说:“今天看到这个车子心情很激动,没想到能以这样的价格买到这种车,法院工作人员们都很热心,办事效率高,今天就能放心地把车开回去了。” 日前,攸县人民法院利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首拍成功,此次网拍标的物是被执行人文某所有的路虎牌小型越野车。 2013年3月,文某在中国农业银行攸县支行申请办理金穗贷记卡一张,并与该行签订《专项分期业务担保借款合同》。随后,文某向该行申请办理金穗贷记卡汽车专项分期40万元贷款,用于购买路虎小型越野客车一辆,约定分期还款,并以所购车辆办理抵押登记。 但在合同履行中,文某在偿还了13期借款后,自2014年5月起就没有依约履行还款义务。中国农业银行攸县分行依法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文某偿还借款本息22万余元,同时,如文某未履行上述义务,该行对文某所有的客车享有优先受偿权。 受理执行案件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扣押了该车,并及时启动评估程序。该车评估价为285400元。攸县人民法院决定尝试启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 法院将网拍信息在淘宝网予以公布后,2016年12月30日22时,该标的物历经公开竞价,最终以286400元被天津的张先生成功拍下。 “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除了为当事人节省佣金等一系列优势外还大大扩大了拍卖范围,增加了参加拍卖的机率,像传统的拍卖很难会有远在天津的买受人。”该院司法技术室主任胡斌对笔者说道。 文某的路虎客车是攸县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的第一起标的物,敲响了攸县司法网拍“第一槌”。(审核:董武 来源:攸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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