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新的办案理念,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周末法庭”成为延吉法院常态化办公模式,4月20日,该院刑事审判庭成功利用“周末法庭”集中审理了三起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以高压态势有效打击违法犯罪。 受案后,主审法官立足案件实际,科学梳理案件事实,考虑到部分被告人平日需上班打工、不便请假等情况,秉持能动、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决定为其开通“周末法庭”。庭审前,法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严密的庭审预案,并与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技术科、法警队等部门协调部署,同时与延吉市检察院积极沟通,并取得了大力的协助与支持。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依法进行了开庭审理。 庭审中,法官准确归纳庭审焦点,组织控辩双方对案件争点详细出示证据、逐项质证,及时引导控辩双方有序辩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张某、谢某都存在为获取利益报酬为他人提供银行卡,且明知转入其账户的金额是犯罪所得,仍提供帮助予以转移的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分别判处被告人梁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不等。 法官提示: 个人银行卡及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和转售。将银行卡出租给他人帮助他人转移卡内资金,更是有可能构成犯罪。广大群众切莫为了贪图小利、赚快钱,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或提供网上银行的登录密码、验证码、帮助刷脸识别,取现,让自己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