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1日,扶绥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圆满的化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该起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金钱,还避免了诉讼带来的社会矛盾,亦充分展示了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优势。
据悉,2020年4月,张某雇请黄某在其承包的扶绥县新宁镇兴港路某小区建设项目工地进行木工工作和制作铝模。2020年6月底,黄某负责的木工和铝模制作工作完工后,张某向黄某陆续支付部分劳务费。但对于尚欠的劳务费12822元,经黄某多次催收,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为此,黄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张某支付剩余的劳务费。
该案此前已经过开庭审理,张某本人未到庭,但提出对黄某主张的铝模制作单价有异议,承办法官何凤英考虑到该案事实比较清楚,标的额小,一纸判决能够实现案结但当事人的矛盾和心结没有解,且败诉方如果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胜诉方还是要走执行程序。
为了避免程序空转,增加当事人诉累,同时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何风英通过电话方式再次征求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向,并从情理法的角度入手,向张某耐心的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拒不支付劳务费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张某态度发生了转变,同意在法官的主持下与黄某进行调解。
考虑到张某在外省不便到庭,为减少其诉累,承办法官在调解当日通过线上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仅用半小时即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即张某同意于2024年1月30日前向黄某清偿尚欠的劳务费。至此,该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扶绥法院始终坚持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积极引导各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共同寻求理性解决纠纷的办法,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力争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目的。
扶绥县人民法院陈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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