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及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忠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做好相关领域改革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两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会议审议通过的五项《意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心怀“国之大者”,准确把握新发展格局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以能动履职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 会议强调,两级法院要扎实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总要求,聚焦国有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为推动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供司法保障,提高改革落实的质量和整体性。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树立现代化环境司法理念,以人民至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现代化环境理念为统领,加大对珍稀、濒危动植物司法保护力度,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部署,促进环境资源审判各项工作现代化。要坚持厉行节俭,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和项目经费预算,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艰苦奋斗思想,培养日常良好行为习惯,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会议要求,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严格贯彻落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及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将调解工作同省法院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布局、工作重点相结合,真正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延林法院的生动实践。要牢固树立预防性司法理念,构建“四源”共治前端化解工作格局,在“抓前端、治未病”上下更大功夫。要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优化基层诉源治理资源配置,加大力量下沉,实现矛盾纠纷就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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