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常言道:“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但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缺乏信用的阴影。从假烟假酒到企业之间的“三角债”;从拖欠工程款到拖欠民工工资。失信的浊流,像瘟疫一样侵蚀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企业失信,“三角债”流行;个人失信,亲友分手;社会无信,互不信任。
为了根治这种社会顽疾,2019年11月,陕西省宝鸡市成立了宝鸡市信用建设促进会,下设宝鸡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当时是陕西省(也是西北五省区)第一家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社会组织。是为大家提供信用纠纷、解决困难的信用建设服务平台。
三年多来,为企业、工商个体户、农村专业合作社等解决了一个个难题,维护了守信者合法权益,遏制了失信者行为。截止2023年8月,累计调解各类纠纷案件352宗,调解金额达1.62亿元,调解成功率达95%。宝鸡市信用建设促进会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表彰;宝鸡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司法部“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今天,我们记述一则宝鸡市信用建设促进会、宝鸡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宝鸡市一民营公司收回蔡家坡一国营公司拖欠的工程款的案例故事——“国企拖欠民企款 民企资金周转难 催收欠款无效果 我们协调解危难”,请大家欣赏!
一、故事的起因
宝鸡市一民营公司于2016年5月9日与蔡家坡一国营公司签订了《表面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合同》。并于当年11月初完工,11月8日经检测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多年。但到2020年1月19日,这个国营公司仍拖欠民营公司工程款33875.00元。
2019年11月宝鸡市信用建设促进会、宝鸡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宝鸡这一民营公司知晓后,随后与宝鸡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并于2020年1月19日再次向国营公司发函催收。到20202年3月3日,在催款无果情况下,向宝鸡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二、纠纷的调处
宝鸡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接待,遂与蔡家坡这一国营公司电话联系3次,催收该国营公司拖欠宝鸡一民营公司的工程款。在联系无果的情况下,于2020年3月24日,正式向这个国营公司发出宝鸡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履约提醒告知函》。明确告知这一国营公司:如在5个工作日满,未与提出方达成还款共识,根据国家《企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第七条,这一国营公司的失信行为将公示于全国企业征信系统中,将会对该国营公司作出联合惩戒。
三、促进按时履约
《履约提醒告知函》发出后,蔡家坡的这个国营公司于3月29日即与宝鸡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电话联系,表示将及时归还拖欠宝鸡一民营公司的工程款。4月1日,这个国营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转账,归还了拖欠的工程款。
四、故事因果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经济合同履行纠纷案件。因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对诉讼时效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这一案件,合同签订在2016年5月9日,合同款额455500元。工程在2016年11月初竣工,11月8日经检测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这个国营公司本该在使用期满一年(2017年11月)后,全面履行合同(包括保修金,占合同额的5%)。而这个国营公司竟然至2020年1月31日,还拖欠人家的工程款33875元,占合同额的74%。导致这一民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又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即使想走法律程序,因时限已超两年,不但要交诉讼费,法院还不受理此案。
2019年12月,宝鸡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达成合作调解机制,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商事信用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渭滨区人民法院将部分信用纠纷案件推送至宝鸡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合作调解,使恶意拖欠账款的矛盾纠纷尽量在司法前端解决。宝鸡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高度融合了人民调解和信用体系建设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灵活、方便快捷、不伤和气等优势,并通过以第三方征信平台为抓手,高效化解问题纠纷,是人民调解方式的有效创新。
经过宝鸡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向违约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信用的方针、政策,最后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制约,才促使其履约。一起人民法院都难受理的拖欠工程款纠纷案件,就由宝鸡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利用成功的化解了,也使双方都受到了一次深刻地教育。
附件:申诉方最后向宝鸡市信用建设促进会、宝鸡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本文作者张自强同志系中共陕西省岐山县委党校原副校长。国家注册高级策划师、中国管理科学院特邀研究员、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研究院特邀研究员、中国社会发展研究院特邀研究员、中国文化发展研究院特邀研究员,陕西省社科院当代陕西研究会研究员、陕西省党史学会会员,宝鸡市社科分院特邀研究员、宝鸡炎帝与周秦文化研究会理事、宝鸡市国学研究会理事、宝鸡市传统文化促进会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岐山县传统文化促进会会员,中、省、市多家主流媒体通讯员。
现任宝鸡市信用建设促进会常务理事、办公室主任 通讯地址:宝鸡市渭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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