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融合”是指“自治、法治、德治”。正所谓乡村治、百姓安,则国家稳,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治理成效不仅关系到乡村的全面振兴,更关系到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推进以德治为先导、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的“三治融合”,打开和美乡村共治公建新格局,擘画和美乡村新图景。 自治要激发群众力量,拧紧群众“一股绳”,打造美丽整洁的村容村貌。乡村的建设和振兴需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充分征求和听取村民对于本村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乡村的生产和生活习惯。还有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引导村民成为美丽家园的守护者。 法治要建立乡村秩序,拉好安全“防护网”,构建和睦安宁的乡村秩序。一方面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开展乡村治理“法治”宣传活动,让群众熟悉了解“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另一方面要重视乡村治理“法治”作用,加强乡村治理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 德治要厚植道德底线,树立道德“风向标”,涵养和善友爱的文明乡风。一是坚持将村规民约与移风易俗紧密结合,引导村民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开展“重家风,传家训”活动,发挥优秀家风家训教化功能。二是要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乡村德治氛围。评选最美人物、最美家庭、最美乡村,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示范带头作用,形成敬老爱幼,邻里相亲的淳朴民风。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要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创新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推进“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乡村是最基本的治理单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是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有效途径,自治是基层运行的依托,法治是基层治理的保障,德治是预防调节的支撑,“三治”有机融合,夯实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奠基石”。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寨乡人民政府 樊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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