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晚上,扶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高文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扩大)会议,院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黄高文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总要论述等内容,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莫仁仙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随后院领导班子及部分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更好的运用“调查研究”这个法宝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正确的决策离不开调查研究,正确的贯彻落实同样也离不开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获得真知灼见的源头活水,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调查研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强化责任担当的有效途径。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深刻学习领会“调查研究”的重要意义,要充分用好调查研究这个法宝,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看“全景”,让调查研究聚焦“真需求”。调查研究要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准确把握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本质和规律,找准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子”。
二是多“实践”,让调查研究破解“真问题”。调查研究要坚持躬身入局,以满腔热忱投身于法院工作中,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着力破解诉源治理、数字化与信息化运用、送达难等方面的制约性问题,真正让调查研究的成果,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是重“实效”,让调查研究放大“真影响”。调查研究的后半篇文章,重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和做法,放大影响力。要按照“实践-理论-再实践”的过程,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制度机制,推进解决具体司法实践中遇到难题,持续实现调查研究价值的最大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扶绥县人民法院 陈启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