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攸县法院法官文亚苗成功调解一起纠纷近20年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成功握手言和,并向法官送来致谢锦旗。 据悉,文某在攸县原城关镇北街拥有一套套房。2004年,文某的住房被列入攸县步行商业街的拆迁范围。此后文某与房地产公司多次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进行沟通,双方于2008年签订房屋置换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将其开发的位于体育路的两空房屋置换给文某,拆迁款与合同购房款冲抵后,文某补交购房款11余万元,由房地产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装修并办理过户。后双方因种种原因未能实际履行,文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履行上述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装修房屋及办理过户手续。 在案件办理初期,文某夫妇向法官诉说了他们近二十年未获安置房屋的委屈,而房地产公司也将未按时履行置换协议的种种因素逐一道来,双方均表示希望通过调解解决此事。在法官的主持下,文某夫妇同意由房地产公司支付房屋折价款的方式进行调解,于是法官便组织双方对支付金额、支付方式、违约条款等方面依次敲定,终于在反复沟通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截至目前,法官已督促房地产公司及时履行第一次付款义务。(来源:攸县法院 通讯员:康 帅 审核:文亚苗、刘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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