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玉屏侗族自治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揭牌成立并召开座谈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大龙经开区党工委委员、铜仁市公安局大龙分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杨义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碧江区人民法院以及部分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参加揭牌仪式并座谈交流。揭牌仪式及座谈会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华主持。
会上,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江湖宣读了《玉屏侗族自治县行政纠纷源头预防暨诉前调解工作实施方案》,随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昌敖、县司法局局长杨维、碧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崔丽莎等其他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成立,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也是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见效的生动实践,通过加强法院与政府工作协调,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化解,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促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挂牌成立为新的起点,更全面地拓展纠纷解决机制、畅通争议化解渠道,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各部门之间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联动,实现消息共享,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质化运转。要践行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真正从源头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要牢树为民宗旨,切实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贯穿工作全过程,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真正做到“以民为本、为民服务、替民维权、让民放心”。
下一步,玉屏法院将牢牢抓住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这个新契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各项工作,和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同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为法治政府和法治玉屏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行政执法服务保障。(玉屏法院 王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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