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北安法院连续开展“执行法官护春耕”活动的第三个年头,通过深入农户家庭、田间地头等方式,穷尽执行措施,为广大农民群众把春耕款执行到位,切实打通了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晴天时,大部分农户都在地里干农活,干警下乡经常无功而返。经过数十日的晴天,终于迎来了一场细雨,北安法院执行干警敏锐地察觉到:这是一个下乡执行的好时机! 在执行法官的带领下,三名执行干警一大早就驱车分别前往海星镇治安村、海星村、主星乡主星村、通北镇、石泉镇团结村等多个村屯。在治安村成功执结了田某与李某的民间借贷案,为田某执行到位9000余元;在海星村通过法庭联络员的协助,成功在被执行人名下土地流转的实际种植者王某手中扣回3920元;在主星村通过主星乡干部的协助为申请执行人的土地边界进行了确认,为下一步交付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在通北镇对被执行人某商场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该商场负责人表示全力配合法院工作,只要有租金收入,第一时间交到法院;在石泉镇团结村找到了被执行人朱某的妻子,执行干警在朱某妻子的带领下在地里见到了朱某,最终通过执行法官的释理明法,申请执行人放弃了部分利息,朱某当场给付27000元。处理完朱某的案件已经是下午6点半了,执行干警带着满满的收获驱车赶回了北安。 涉及农民春耕款的案件往往有两个特点,一是标的不大;二是不好执行。 标的不大是因为相互之间借款的均为熟人,偶尔借钱短期使用,有时甚至连借条都不需要; 不好执行是因为进入执行程序的此类案件多数因为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无奈才到法院进行诉讼和执行,此类案件的被执行人名下多数没有存款,唯一可供执行的就是土地和地补,虽然案件标的小,但多数需要长期履行。 为了让还在农村靠着黑土地生存的农民群众春耕不愁,北安法院执行干警将不断深入田间地头,双脚“扎根”泥土,为春耕保驾护航。单位: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作者:方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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