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切实调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近年来,梅山镇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道路保洁员、环境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作用,通过以岗位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以增收促脱贫的良性发 展模式,拓宽脱贫群众增收渠道。 立足实际,科学配置。根据镇府关于公益性岗位相关要求,结合各村实际需要,科学开发岗位,做到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岗需互选、人岗匹配。进一步激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内生动力。 规范程序,公正公开。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特别是其中的弱(半)劳动力,申报人员必须有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劳动能力。严格申请程序,经过个人申请、村级审核、公示公开、乡镇审批、签订协议等程序,严禁优亲厚友、轮流上岗、冒 名顶岗、一人多岗等现象。 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梅山镇村级公益性劳务岗位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建立村级一月一考勤的管理监督体系。按协议规定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建立 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清退。(红河社区 田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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