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028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信息 > 详细内容
销售未检验牛肉 获刑!!切实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崔丽娜 发表时间:〖 2023/2/1 浏览人数:〖 325622

近日,和龙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三千元至一万元不等,同时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2021年初至2022年3月期间,被告人崔某、陈某为了牟利,从被告人王某处非法购买某屠宰场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低价收购不明死因的8头死牛,并使用虚假检疫证书,在和龙市大集、路边等地向不特定人群销售死牛肉,并获利51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陈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告人王某明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而为其提供检疫合格证等行为,虽未造成人员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但未检验检疫肉类存在安全隐患,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应予惩处。
近年来,和龙法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努力为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官提醒:“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为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务必合法、合规、诚信经营,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从正规渠道购买相关产品,购买时查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具有相关资质,购买的食品是否有食品名称、成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商名称、地址等信息,并检查是否有食品合格证明,不购买低价的“三无”产品。对发现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食品及时向食品监督部门举报。(和龙市人民法院 崔丽娜)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销售未检验牛肉 获刑!!切实守护老百...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丨盛夏...
上一条信息:化解隔阂建信任 法官干警奔波忙 下一条信息:汉川三中集中开展组织学习《致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的一 …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