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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法院发出首份涉非法集资案件司法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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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攀 章雅婷 发表时间:〖 2023/1/6 浏览人数:〖 235567

 

近日,婺源法院针对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审理中反映出的监管漏洞问题,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据悉,这是全省法院首份涉非法集资案件司法建议书。

针对我县个别“中介服务”“咨询服务”等公司违反金融管理法规,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并承诺高息回报,严重扰乱了地方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行为,婺源法院提出如下司法建议:

一、依法加强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登记管理,对已设立的标有“金融咨询”、“中介服务”、“投资理财”等企业及时予以重点关注,对企业注册的经营范围与实际业务不一致的,及时依法处置。

二、会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监测,对宣传资讯违反《广告法》内容被金融监督部门认定为违法金融类广告的,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并予以查处。

三、加强与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适时向社会依法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四、强化服务意识,加大法治化营商举措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筑牢投资风险意识,净化营商环境。

日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已书面函复婺源法院,并表示将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登记管理,重点关注已设立的标有"金融咨询""中介服务""投资理财"等企业。

下一步,婺源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深化府院联动,充分发挥预防性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共筑防范非法集资防护网,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维护县域金融秩序稳定。

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小贴士

岁末年初是万家团聚、万众返乡的时期,也是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发频发期。为防止您不慎掉入非法集资陷阱,婺源法院特此提示:

一、参与投资要谨慎理性,要与自己的经济能力、承受能力和信息掌握程度相适应。

二、不要贪图小利,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的理念。

三、不要急于求成,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多和家人、朋友商量,多向有关部门咨询。

同时,广大干部群众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苗头,要及时劝告身边的人不要上当受骗,并积极向公安机关或所属乡镇进行举报,或在支付宝赣服通非法集资专区上反映,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经济秩序。婺源县人民法院  徐攀、章雅婷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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