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婺源法院赋春法庭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半天内成功化解辖区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21年6月15日,黄某、王某雇请李某到浙源乡某村拆除老屋。同日,李某在作业过程中,因房屋倒塌,从二楼跌落。李某先后在婺源、上海的医院住院治疗,花费治疗费21余万元。由于双方对具体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李某遂向赋春法庭起诉立案。
赋春法庭在了解纠纷具体情况后,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更为高效、便捷,于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当即将该纠纷委派给李某居住地湖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过1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即由黄某、王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296000元。为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下,赋春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并且黄某、王某当场已将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
(注:以上图片系部分履行到位款项)
婺源法院赋春法庭不断探索和优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解纷模式,着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婺源县人民法院 洪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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