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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上法庭”不交诉讼费,您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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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新 发表时间:〖 2022/9/2 浏览人数:〖 57196

打官司一般情况下要“上法庭”对峙,但也有不需要“上法庭”、不交诉讼费的,了解了这三个案例后,您就明白了。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既维系亲情,又节省诉讼费

“都是一家人,不想因为钱的事闹到法院,所以我就来这试试。”在中原区一站式多元化矛盾调处中心(以下简称矛调中心),王女士向工作人员陈述了自己的来意。经过询问,王女士因为继承问题与两个儿子郑某甲、郑某乙发生分歧,希望矛调中心能予以调解。根据王女士家的情况,矛调中心将纠纷委派至绿东村街道白鸽社区进行调解。

民调员王玉梅接到委派后,与王女士进行了深入的沟通。据王女士讲述,老伴郑先生名下有6万余元存款,但由于老伴突发疾病去世,未留下书面遗嘱或者其他证据材料,一家人因为遗产继承起了纷争,达不成一致意见。在此基础上,民调员分别又联系了两个儿子了解情况。

找到症结后,民调员第一时间联系了须水法庭李冬玮法官团队,希望予以法律上的支持。受到邀请后,李冬玮团队根据以往办案经验和本案的实际情况,列出了几种方案供民调员参考,同时指派书记员邢政协助民调员进行调解。

期间由于王女士随家人一起外出,邢政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他们预约了线上调解。视频连线过程中,为了打消一家人的顾虑,民调员还专门邀请李冬玮参与视频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民调员、法官从亲情、法律等不同角度发力,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两个儿子均自愿放弃继承相应的份额,6万余元存款由王女士一人继承。调解结束后,王女士在家人的帮助下,在线申请了司法确认,李冬玮团队根据申请快速办理了司法确认。

“诉前调解对于家事纠纷来说,是一种特别好的选择,既可以高效化解纠纷,又可以维系亲情,还能为群众节省诉讼费开支,是一种不错的化解纠纷的方式。”李冬玮法官说。

诉前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既节省了诉讼费,又实现“事了”

8月中旬,须水法庭李冬玮团队收到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7岁的小洋在小区内骑行玩耍时,不慎撞到5岁的小瑞,造成小瑞胳膊骨折,经过手术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1060元。小洋的妈妈先行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但就后续赔偿事宜,双方协商不成,小瑞的父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李冬玮团队收到案件后,与双方进行了电话沟通,双方均同意调解,只是在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李冬玮团队将纠纷委派至中原区司法局驻信访局调解工作室进行委派调解。

经过民调员米秀英调解,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除去小洋妈妈之前已经垫付的费用外,小洋妈妈需要再向小瑞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2000元,双方就此事再无其他争议。

协议达成后,小瑞的父亲递交了司法确认申请,李冬玮团队快速为他们办理了司法确认程序,既为小瑞一家省去了诉讼费的支出,又圆满化解了两家之间的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

行业调解+司法确认,既高效解纷,又节省诉讼费

今年1月初,68岁的张先生因病情加重到郑州某专科医院就诊,经医院诊断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死,Killips分级II级。完善检查后,医院进行了手术。但术后张先生出现异常情况,经医院抢救后不幸去世,家属对诊疗过程提出异议,医患双方因此发生争议。为进一步维权,张先生家属到郑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医院在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向患者家属支付75000元,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规定的全部合法费用。

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共同到中原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须水法庭李冬玮团队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核实了当事人身份,确定双方是否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一致意见,并审核了相关证据,确定调解协议的合法有效性,最后依法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效力,张先生家属现场拿到了裁判文书。

了解了这一系列案件之后,您是不是对“打官司”有了新的认识,这种“打官司”就是司法确认。司法确认程序作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一种,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之外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诉讼程序。这种程序的特点就在于省钱、省时、可执行。

1.省钱。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不收取诉讼费。

2.省时。经审查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司法确认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省去了答辩期、上诉期等环节,节约了时间成本。

3.可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与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拒不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有些纠纷是不适合用司法确认程序的,如: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以及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不能进行司法确认。

不“上法庭”、不交诉讼费,这种纠纷解决方式,您喜欢吗?下次如果遇到纠纷,不妨试一试。文字作者:王新  供稿单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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