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洪、刘某华、赵某银、姚某志等9人因涉嫌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玉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两级法院法警为保障审判工作安全顺利开展保驾护航。由于疫情影响,其中1被告人通过“云间”开庭模式远程视频方式同步进行。
(图为庭审现场)
法警工作责任重大,每次刑事开庭,负责安检、值庭、押解的法警都严格按照值庭、押解、看管、安检规则执行,保证制度化、规范化。从接到刑事开庭传票开始,警队组织警力,主动与承办案件法官了解案件性质、被告人主观恶意性程度及认罪态度等信息,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庭审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地遏制各类不安全因素和苗头的发生,从而保证审判活动正常有序进行。而其中为押解工作提供坚实保障是保证庭审工作顺利进行的最重要的环节之一,针对押解工作、庭审工作、被告人数较多等,玉屏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以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把控为基本要求,特向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从市中院、碧江区法院、德江县法院抽调警力前来值庭,确保庭审工作万无一失。
(图为法警认真严肃值庭现场)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全体值庭法警听从指挥,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严格规范执法,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和高度的警惕。同时在审判过程中表现出了严明的纪律性、处置突发事件的灵活性,展现出正义执法的良好风貌,体现了法警大队过硬的业务能力,所有参加庭审的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保障了庭审秩序,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使得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此次庭审活动的顺利完成,充分彰显了兄弟法院警务保障业务能力,展示了法警队干警良好的工作作风,为应对今后复杂庭审保障、应急处置积累了良好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增强了警队同志的信心。(玉屏法院 李光复 张水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