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案件 2020年7月6日,一个简单的案件,平常的庭审,作为开发商的原告将房子卖给被告,没交清房款前通过熟人签了协议将房屋交付被告,被告装修入住,届约定的房款给付期,被告发现房屋被抵押了,拒绝给付房款。 平常的庭审: 在原告诚心卖房,被告诚心买房的基础上案件自然而然的进入庭前调解阶段,原告承诺三日内解除抵押,动员双方房屋解除抵押后自行交付房款办理手续。原告坚决不同意,通过熟人说情房子都住一年多了不给钱......被告更不同意,都交那么多房款了还给抵押出去了,谁能信着他们......总之一句话谁也信不着谁。还是来法院解决吧!为了防止双方反复,当庭确定第二次开庭时间为2020年7月9日,原告拿着解除抵押手续到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直接开庭。 现场的认证: 2020年7月9日,原告拿了一张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解除抵押的申请来了,被告自然不认可。怎么办,庭是开不成了,开张介绍信带着原、被告一起去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场查询,确定房屋确实解除抵押了。商量具体的金额吧,一个上午在利息的计算、诉讼费的给付上从几千元到几百元到几十元,好不容易数额确定了,马上下班了,告诉双方下午回去把手续办了吧。 同步的尴尬: 下午四点多接完原告电话,接被告的电话,情绪都很激动,手续没办了。在双方絮絮叨叨的描述中归纳了一下焦点问题是:原告要求必须拿到钱才能开具网签手续,被告要求必须拿到网签手续才能交钱。也就是常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关键是怎们能同步。接了半天电话的书记员--小赵婧无奈的问我“姐,他们咋起码的信任都没有?” 一手托钱一手托章——信任给法官 现场办公钱货两讫——让双方安心 签手续和交钱谁也不想先执行,怎么办?双方这时候的意见出奇的一致,钱交给法官行,网签手续交给法官可以。冲着这份信任我和赵婧又带着被告一起到了原告公司,被告把一袋子钱交给了我们,我俩过了一次查钱的瘾,在原告代理人的注视下清点完毕,原告代理人把合同章交给了我。我一手拎着钱袋子,一手攥着合同章和赵婧、原告代理人,被告两口子围着电脑盯着网签合同一张张的打印出来......把合同章盖上,一手交合同一手交钱时控制不住的笑了:“你们两个呀,非要我这手给你们同步”,双方都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别不好意思,好在你们还信的过我,钱货两讫,这回安心了”在双方一叠声的“安心”中我们俩充满成就感的离开了。 回来的路上,小赵婧想来想去说:“姐,这个案子咱俩跑了好几趟,调的感觉比判决费劲多了,可刚才咋那么有成就感呢”。“那是因为有信任,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谁来打官司,他们把信任给了我们,我们就要理解他们在纠纷中受到的伤害,体谅他们的一些不近人情的要求,倾尽全力的让他们安心。”这份责任感在我们法院人身上一代代的传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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