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铃……,一通电话拨进了和龙法院民事审判庭。“喂,李法官呀,我的案子二审维持原判啦!我胜诉了!”还有点懵的李法官询问了当事人的姓名后,不禁回想起了这个案件的审理经过。 2019年7月3日,和龙法院受理了原告李某与被告赵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该案件原、被告因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原告李某受伤,诉至法院请求赔偿。 该案件中,被告赵某某听力不好,年纪较大,在本地没有亲属且其是个体工商户无法申请法律援助。因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困难。赵某某在案件送达阶段就十分不配合,在法官与其多次沟通后成功终于送达。但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赵某某声称其听不见导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经过法官与赵某某多次沟通发现,赵某某在打电话的时候可以听清电话里的内容。因此,在第二次开庭审理时,法官当庭给被告赵某某打电话直至庭审结束,法官及原告均以手机通话的方式与赵某某沟通,使得开庭审理顺利进行。现该案已审理终结,当事人亦得到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 在新形势下,人民法官,常怀爱民之心、常想为民之策、常练为民之功,才是真正的司法为民。和龙法院始终坚持增强服务意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优质的服务推进群众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 作者: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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