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执行查控关口前移,及时查控、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积极破解执行难顽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6月27日,该院成功划扣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广西某投资公司银行存款157029.50元,有效及时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原告广西某装饰工程公司诉被告广西某投资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防城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15日内支付给原告工程款125300元以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防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防城区法院立案受理该执行案件后,在向被执行人广西某投资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的同时,执行财产查控小组通过执行案件财产查控系统,在第一时间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其银行账户有足够存款抵偿债务,得知这一情况,执行法官立刻作出划扣裁定,派出执行法警赶往开户银行依法强制扣划被执行的款项,促使案件顺利执结。得益于执行案件财产查控前置,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2天。
执行难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法院工作中的难点。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被执行人千方百计转移财产,分散隐藏存款,逃避执行的情形。针对执行难这一问题,防城区法院创新理念,积极探索执行查控新方式,将网络执行查控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在执行立案的同时即对被执行人财产发起全方位查询,查控小组及时将查询反馈结果告知案件承办执行法官,执行法官据此依法及时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预防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财产,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切实化解“执行难”题。防城港市防城区法院 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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