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位法院驻村干部的一天
4月18日上午,福泉法院驻村干部代洪莉按所驻村委党支部书记王久洪的要求,当日与村干部金帮华一同到大树坝组成功调解一起精准扶贫户与道路施工单位之间的纠纷,及时化解了这起涉及全组群众集体利益的矛盾。 2017年年底,福泉市牛场镇石板寨村大树坝组新修道路施工单位挖机在施工过程中将精准扶贫户潘某家水管挖断,导致正在修建房屋的潘某停工,潘某要求补偿误工损失,否则将对施工方进行的路面硬化堵工。村组曾多次调解未果。代洪莉接到通知后,与村干部金帮华一道到潘某家,从法律角度和全组村民大局利益出发对纠纷双方做工作,最后达成施工方补偿潘某误工损失500元的协议。通过近1个小时的调解,长达三个多月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从而保障了该组新修公路的正常施工。 法院干部驻村,不仅肩负精准扶贫重任,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惠民政策,还应充分利用自身业务优势宣传法律法规,并发挥法律智慧,灵活机动地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让老百姓在享受政策实惠的同时,得到法律服务实惠。福泉法院驻村干部代洪莉以实际行动对此作了最漂亮的诠释。(撰稿人:罗家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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