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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的光头强
直到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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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令 发表时间:〖 2018/3/16 浏览人数:〖 61719

阿强,圆脑壳,头发稀疏,前颌突出,看上去跟热播的动画片《熊出没》中的光头强有几分神似。阿强是从内蒙招赘过来的女婿,老实本分,因为家里不富裕,再加上自己也不大会规划生活,所以日子过得是捉襟见肘。为了营生,阿强承包了村里靠近公路旁的五亩空地,栽种了400多株速生杨。阿强精心管理,眼看杨树长到碗口粗,长到小铝盆粗。。。阿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这年秋天,阿强将种下的377株速生杨砍伐,卖得了6500元钱,自己下的辛苦得到了回馈,本应欢欣雀跃。不成想,阿强却等来了林业部门的检查,等来了公安机关的讯问、拘留、逮捕,起诉,判决,阿强傻眼了,砍伐自己的林木也犯了法?阿强有点想不通。那么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呢?小王法官开讲了。
阿强因为要添补自己拉下的饥荒,急于出手自己的400多株速生杨,便找到了村里的经纪人田海,田海带来买家来看树,因为阿强勤于管理,树木整齐,买家当下决定将杨木全部收购。约定了伐木时间,田海便询问阿强是否已经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阿强着急花钱,担心办证耽误时间,琢磨着砍伐的是自己的树木,便搪塞着说“早就办下来,你们尽管伐木,肯定不会添麻烦。”田海带着伐木小工,砍伐了整整一天,才将377株杨树运走。阿强拿到钱,还没焐热,便被群众举报。。。。后面发生的事情大家都已经知道了。
新乐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阿强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任意采伐自家所有树木377株,经林业部门鉴定,被伐林木材积共计24.128立方米,数量较大,阿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滥伐林木罪,考虑其归案后坦白自己罪行又系初犯的情节,对阿强作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的判决结果。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要件是什么?量刑的标准包括哪些?处罚标准怎样?小王法官将逐条向你解析。
犯罪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在这一部分,我们重点强调一下本案的犯罪对象。
(1)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规定,确定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具体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
(2)例外情况:不属于《森林法》调整范围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1)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2)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1)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国家人员或普通人员;(2)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
处罚标准
本罪是由《刑法》第345条第2款进行调整的,确定了两个量刑档次。
(一)量刑范围
1、数量较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量巨大----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数量标准的判断(河北省标准)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量较大”:
(1)滥伐林木10立方米以上不满50立方米的;
(2)滥伐幼树500株以上不满2500株的。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量巨大”:
(1)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的;
(2)滥伐幼树2500株以上的。
重点说明:关于数量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六条规定,即“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本文直接援引的是河北省标准。
(3)累计计算原则
对于一年内多次、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滥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原则规定于《解释》第七条。)
处罚类型
(1)行政处罚原则(不够罪情况)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森林法》第39条第2款)
(2)刑事处罚原则
上文已经详细介绍,在此不再赘述。重点介绍一下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形。
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刑法》第345条第4款)
法官寄语
“寒风,卷着黄沙,鬼哭神号地吹来,天昏地昏,日月无光。青天变成黄天,降落着黄沙。。。”这是老舍先生《北京的风》中描绘的情形。风卷黄沙,日月无光,其实这样恶劣的沙尘暴天气并不仅仅发生在老舍先生描绘的解放前,二十多年前在华北地区的春季,这种沙尘暴天气是非常普遍的。“身上、脸上落满了黑土,象刚由地下钻出来;发红的眼睛不断流出泪来,给鼻子两旁冲出两条小泥沟”此情此景又勾起几代人的回忆?
为了有效的治理沙尘暴,我国开展了三北防护林建设工作,
通过植树造林达到减少沙源区释尘量、减轻沙尘暴危害的作用。
随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论证的科学化,随着荒山、空地合理利用率的提高,林木资源已经成为一种人民增收的来源。但因为林木资源涵养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平衡的特征,其砍伐和利用受到法律、政策方面更多的限制。作为林木资源的利用者,遵守法律规定、遵循自然规律,伐采有度,涵养有期,才能源源不断地获取大自然对我们的馈赠。植树造林,造福自身,荫福子孙,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新乐法院   王令
注:本文所选案例均来源于真实案例,案例中涉及姓名均为化名。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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