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全国妇联于2月27日决定授予200个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其中,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获此殊荣,是广西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防城港中院民一庭是一支以娘子军为主力的审判业务部门。该庭现有干警8人,其中女干警6人,占全庭干警的75%。这支平均年龄只有33岁的年轻女法官队伍,在面对人少案多的压力和困境时,她们积极探索和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延长工作时间、加强协同合作等方式将案件一一破解,并充分发挥女干警在审判工作中的独特优势,以女法官为主导,妥善处理涉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为诉讼主体的案件。 同时,该庭紧密结合本职工作,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当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神;积极开展涉军维权岗创建工作,依法公正审理好涉军案件,切实维护涉案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与市工商局建立消费纠纷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工作机制,设立市中院驻工商局消费纠纷调解室,成功调解多起消费者纠纷系列案,并向消费者提供维权纠纷法律咨询。 因其工作成绩突出,防城港中院民一庭先后被广西高院及广西自治区妇联授予“广西妇女儿童维权岗”、广西自治区妇联授予“广西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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