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乐市人民法院邯邰法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男女双方结婚十三年,育有一儿一女,让人羡幕,可为什么还对簿公堂,走到婚姻的尽头呢? 究其原因,是女方一味要钱惹的祸。本该幸福的家庭,男方在外地一家公司上班,月收入6000元,女方在本地一家超市打工,两个可爱的儿女由爷爷奶奶照顾,女方基本不管。男方每月收入除了生活费之外,都把钱交给女方,可女方还不满足,动不动就拿离婚吓男方,为了这个家庭,男方一忍再忍,女方曾起诉过男方一次,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以此要条件,男方要想和女方过,男方必须出40000元钱才肯回家。为了这个家庭的存在,为了孩子,男方父母亲自拿出4万元钱去接儿媳妇回家。谁知这一来儿媳妇摸到了窍门,一闹离婚,婆家就给钱,这样多好。就这样,又过了半年,男女双方为家庭琐事又发生矛盾,女方又一次起诉男方,要求离婚。谁知机关算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次男方竟然同意离婚,还要求法院查询女方名下近年来共同存款情况。男方觉得太亏了,结婚这么多年,父母管两个儿女,女方基本不管,还时不时耍性子回娘家。且男方这些年省吃俭用,所得工资收入几乎全上交给女方,而女方还不知足,还吵着要离婚。这让男方太寒心了。事情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经法院查询,近些年以女方名下的夫妻共同存款有二十万左右,而且女方都转移了,这更让男方坚定了离婚的决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二人离婚,且女方得返还男方共同存款十五万。 这起案件带给我们的反思就是:婚姻不是金钱,夫妻感情不是靠金钱维系的,而是靠双方真诚地付出,在共同生活中一点一滴地建立起来的。如果一方一味地以索取金钱为筹码,最终会导致夫妻感情的破裂而导致婚姻的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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