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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面前,法律来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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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凰汇 裴玉洁 张康 发表时间:〖 2016/4/5 浏览人数:〖 4357

——广西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反家暴工作纪实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个月以来,防城港市两级法院通过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充分发挥家事巡回法庭、妇女儿童维权岗、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作用等方式,积极开展反家暴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加大宣传筑牢防护网
    “当遭遇家暴时可通过五种方式应对:一是尽量远离施暴者,二是及时拨打110报警,三是向所在学校、村委、街道、社区等单位反映情况,四是到就近医疗点进行诊治或验伤,五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月22日,上思县南屏瑶族乡汪乐村的二十余名穿着民族服装的瑶族妇女,参加了由该县法院进村组织开展的“反对家庭暴力”知识讲座。
    法官通过法律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内容,重点讲述了家暴的定义、如何预防家暴以及遇到家暴时该如何维权等内容。
    “以前我一直觉得家庭暴力只是自己的家务事而已,今天听完法官的讲座后,懂得了很多法律知识,也知道了怎样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瑶族妇女覃蓝珍说。
    据汪乐村村支书介绍,南屏乡是瑶族乡,因为地处深山、交通不便,群众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上思县法院在我们瑶乡设立了瑶乡巡回法庭,法官们已多次为瑶乡带来了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帮助提高瑶乡群众的法律意识。
    今年3月份以来,防城港市两级法院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及“三八妇女维权服务月”为契机,纷纷深入口岸、瑶乡、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法律讲座、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接受法律咨询,积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在两级法院官方微博、微信上通过制作原创漫画图解、图文推送等方式,普及反家暴法知识,扩大宣传面,从源头上预防家庭暴力。
    据了解,截止目前,两级法院针对反家暴法的宣传已经举办了11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在微博微信上制作专题策划13期。


    人身安全保护令撑起保护伞
    3月25日,上思县法院发出了《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防城港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潘某与被申请人韦某是夫妻关系,韦某发生婚外情,与潘某发生多次争吵。3月21日下午,韦某带着情人来到潘某朋友所经营的汗蒸馆打牌,由于该汗蒸馆与潘某经营的美甲馆是连通的,潘某见此情景十分气愤,便指责韦某,韦某恼羞成怒,对潘某进行了暴力殴打,潘某遂拨打了110报警。
    接警后,民警对韦某进行了训诫,然而韦某毫无悔改和道歉之意,上思县公安局对韦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
    暴力事件发生后,潘某的身心遭受创伤,担心韦某会伺机报复而再次遭受家庭暴力,于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月24日,上思县法院经审查认为,潘某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法官依照《反家庭暴力法》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韦某对潘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韦某骚扰、跟踪、接触潘某及其相关近亲属,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
    3月25日下午,法官先后向潘某和韦某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官还向双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居委会送达了该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便协助监督韦某履行保护令规定事项。
    据介绍,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创建了“妇女儿童维权岗”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的“妇女儿童维权窗口”,开通维权热线电话,配备专门的合议庭,指派妇女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积极为权利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
    此外,法官们经常联合妇联、团委、村委会等部门人员,不定期走访当事人的邻居、亲属、社区、工作单位,排查了解有家暴倾向的家庭,随时预防并处理家庭暴力事件。


    家事巡回法庭专断家务事
    2月29日上午,东兴市法院家事巡回法庭法官前往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家中进行调查取证。
    男方阮某对法官的到访情绪十分激动,将自己关在房间中。阮某的母亲告知法官,因和丈夫发生矛盾,阮某的妻子已回娘家居住一年。随后,法官隔着房门,从情理的角度做阮某的思想工作,并向其解释了拒绝配合司法程序的法律后果。
    经劝导,阮某同意出门配合法官调查。在向阮某了解施暴情况的过程中,法官向阮某阐明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与需负法律责任,劝导其夫妻之间出现矛盾时多沟通,而不是采取过激方式。
    阮某表示日后会以合理方法处理夫妻之间矛盾。在法官返程时,阮某主动送法官出门,并对法官的工作表示感谢。
    据了解,东兴市法院稳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2015年6月2日,挂牌成立家事审判巡回法庭,挑选两名业务精湛的法官与一名来自当地社区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家庭暴力、婚姻纠纷、继承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家庭案件,以诉前联解、立案速裁、简易程序等便捷高效的方式,为家庭纠纷案件的审理开辟一条“专属通道”。2015年9月,该院被指定为广西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
    据东兴市法院副院长黄小勇介绍,家事巡回法庭大胆探索家事审判的证据规则,降低证明标准,扩大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范围,对诉讼偏低的群体加大释明力度,弥补其诉讼能力上的不足。
    此外,家事巡回法庭还邀请妇联、团委、各社区的相关工作人员旁听家庭纠纷案件庭审,开展联动调解,召开反家暴联动机制座谈会,共同探讨化解家暴的有效途径。
    截至目前,该家事纠纷巡回法庭审理103件,其中判决52,调解31,撤诉22件。(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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