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略阳法院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共五章38条,从平台建设、工作机制、操作流程等方面,以系统化、规范化措施,科学推动诉源治理力量下沉、重心前移,以法治思维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韩德洋院长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立体化诉源治理新格局的专访讲话中提出,要致力于将城乡社区打造成诉源治理的“主要战场”和“前沿阵地”,将诉源治理工作进一步向前延伸,推动形成从村(社区)到各部门的纵向联动治理体系。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桥头堡”作用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制定《规程》,旨在推动人民法庭加强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突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减少诉讼案件及衍生案件发生。
略阳法院四个派出法庭,现辖14个镇街,分别是横现河法庭,辖横现河街道、金家河镇、郭镇镇、徐家坪镇、西淮坝镇、马蹄湾镇;何家岩法庭,辖接官亭镇、硖口驿镇;两河口法庭,辖两河口镇、黑河镇、观音寺镇、仙台坝镇;白水江法庭,辖白水江镇和五龙洞镇。
01
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以法治思维精准服务辖区党委诉源治理。《规程》提出,人民法庭实行年度诉讼案件白皮书制度,主动专题报告调解、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问题及潜在风险,为辖区党委诉源治理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推动辖区党委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营造遵纪守法、和谐有序的社会氛围;规范指导基层调解,积极培育基层调解力量,让基层调解真正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优化司法确认渠道,保证调解协议效力,维护人民调解权威;培育和打造精品案例,充分发挥裁判案例的指引和示范作用,以法治方式规范推进诉源治理;加大非诉优先宣传引导,让有纠纷先调解理念深入人心。
02
强化全链条社会治理,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实效。
《规程》要求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专业、权威优势,指导基层调解,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优势互补。在司法审判全过程贯彻调解理念,注重各环节调解的衔接与侧重,以“如我在诉”,力促“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开展判后答疑、调解,敦促自动履行,力争减少上诉、执行等衍生案件。
03
优化诉调对接机制,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司法保障。
《规程》明确,建设诉源治理基层网络节点,在人民法庭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在镇(街道)设立“法务庭”,在村(社区)建设“微法庭”,搭建人民法庭与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桥梁。人民法庭统筹开展调解工作,提供全链条专业指导,并通过司法确认为调解协议“赋能”,有力维护基层调解权威。同时,人民法庭通过定期走访,与基层调解组织常态化联络,为辖区群众提供“家门口”一站式多元化解纷服务,有力提升诉源治理效果和诉讼服务水平。
04
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面推进诉源治理标准化建设。
《规程》立足人民法庭职能定位,以系统化思维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开展,形成了纠纷源头预防、指导基层调解、优化司法确认、全流程调解的诉源治理工作体系,有力促进诉源治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纠纷进入法院前,准确把握法院参与角色定位,不得逾越司法职能范围参与基层行政事务,要通过开展法律业务培训、司法确认衔接、指导纠纷调解等方式,依法加强对基层调解的指导和解纷力量培育,以法治化方式提升基层调解的规范性和权威性。纠纷进入法院后,准确把握多元解纷主导角色定位,扎实开展全流程司法调解,并明确了诉中委托调解及判后答疑调解等机制建设,规范高效全面推进诉源治理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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