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人民法院头道人民法庭获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和龙法院头道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做深做实诉源治理,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今后,和龙法院头道法庭也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适应时代要求,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筑牢公平正义防线,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